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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新聞報【記者馬源朝/高雄報導】

針對1月5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指出:公立幼稚園「非合格教師」充斥一事,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提出聲明:高雄市代理教師皆依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的規定聘任,經查「教育部全國幼教資訊網」,高雄市 100學年度公立幼稚園代理教師皆具合格幼教教師資格。


教育局指出,高雄市公立幼稚園共193園365班,除了少數班級因位居偏遠山區,無法教師介聘成功,或因教師介聘作業完成後,教師退休、離職或該校教師介聘至他校,才會造成一個班級有雙代理教師情形(原高雄市約3班,原高雄縣約8班)。
教育局表示,縣市合併及因應101年幼托整合,市政府已積極研擬周延幼兒照顧方案,研議整合公私資源積極照顧幼兒,將考量辦理公立幼稚園教師甄試的可行性,以補充偏遠幼教師資,或開放教師介聘單調缺額供外地教師有機會回到本市服務。
教育局表示,為維護幼兒受教品質,透過不定期公安檢查及幼教業務訪視等,督導各公私立幼托園所確實依規定辦理幼兒教育。原高雄市因屬都會區,私人辦理幼稚園意願強,除公立幼稚園外,私立幼托園所設置也相當普及。並自87年起實施5歲幼兒就學補助,每學期補助5000元。自100年8月1日起除配合教育部實施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外,並擴大補助範圍,率先各縣市將幼教補助向下延伸至4歲幼兒,凡設籍高雄市年滿4足歲幼兒就讀高市公私立立案幼托園所,每人每學期補助5,000元,每年可獲得10,000元補助。另外針對弱勢幼兒辦理兒童托育津貼,凡設籍高雄市且滿4足歲的經濟弱勢幼兒,就讀公立幼稚園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,就讀立案私立幼稚園每人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。
為因應幼托整合,配合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施行,高雄市托兒所業務已於101年1月1日起由社會局移撥至教育局辦理。又近年來因少子化,幼生人數驟降,且目前師資培育機構所培育合格幼教師資相當充裕,市府刻正全盤評估高雄市2-6歲幼兒人數及現有合格公私立幼托場所安置量,積極研議完善幼兒照顧政策,包括:如何結合民間資源設置非營利幼兒園、補助公私立幼托園所改善教學環境設備設施、強化幼托師資水準、辦理教師保育員甄聘、健全幼教評鑑與輔導制度等,以建置高雄市優質幼兒教育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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